應屆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其實是對自己的一個基本保障,對于剛步入社會的大學生來說,對于學校外面的一切都是未知的,所以工作的時候需要簽署一份協議來保證自己的勞動成果。
《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》,簡稱“就業協議書”或者“三方協議”。是為明確畢業生、用人單位、畢業生所在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,經協商簽定的協議。協議書也是學校派遣畢業生的依據,在學生畢業離校前,學校將根據協議書的內容開具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,同時轉遞學生檔案。如果畢業生未簽訂就業協議書,學校將把其關系和檔案轉遞回原籍。每位畢業生各擁有唯一編號協議書(一式三份),實行編號管理。
協議書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建立就業關系的正式憑證,也是畢業生畢業后到人事、教育等部門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的必備材料之一,因此,畢業生必須妥善保管。
就業協議書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訂立的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,實質上是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。求職最終簽署的合約具有法律效力,因此簽約一定要慎重,同時協議書的填寫更加不可忽視。
三方協議一旦簽署,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,因此,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。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,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,要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,國家機關、事業單位、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。民營企業、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,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。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。
《畢業生就業協議書》遺失補辦方法:
本人可以在就業網“常用下載”欄目中,下載《畢業生就業材料補辦申請表》,將個人基本信息、勾選補辦內容、遺失情況說明進行填寫,并在說明中寫出以下幾點保證:
1.本人承諾原就業協議從未使用過;
2.本人現申請補辦一份新的就業協議;
3.若因個人原因而造成相關影響,一切責任由本人承擔,與學校無關。
至所在二級學院簽署證明意見,同時到當地報社登報掛失。
憑借掛失登出的報紙以及《畢業生就業材料補辦申請表》到就業與創業辦公室換取新的協議書。
若遇協議書污損、填錯等各種情況,需要換發協議書的,由二級學院出具證明后,畢業生將原協議書交回就業與創業辦公室換發新協議書。辦理好的新協議書上要加蓋“遺失補辦”字樣。
大學應屆畢業生不是必須要簽訂就業協議的。有些學校會提供三方協議,但其主要是為了統計學生就業率,以及進行學生檔案畢業后的調轉工作以及發放派遣證。
如果學校需要學生簽訂三方協議,而學生尚未找到工作單位,可以與檔案調轉地(一般是生源地或戶籍所在地)的人才交流中心進行三方協議的簽訂,此協議不等于勞動合同,是一種“就業意向書”,故不影響以后的求職。所以沒有條文規定應屆畢業生必須簽訂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。
簽訂就業協議書后一定要簽署勞動合同。正式的勞動合同可能是學生畢業前簽訂畢業后生效的,也可能是畢業后簽訂立即生效的。一般就業協議書也會在勞動合同生效時,而終止其效力。
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:
1.用人單位的名稱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;
2.勞動者的姓名、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等;
3.勞動合同期限;
4.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;
5.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、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;
6.勞動報酬。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;
7.社會保險;
8.勞動保護、培訓、保守秘密;
9.法律,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
應屆生簽過就業協議屬不屬于應屆生,雖然三方協議簽訂的只是一個就業意向,對勞動關系沒有約束力。在畢業以后沒有簽署三方協議,還沒有落實工作,這樣的學生也可以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公務員,如果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,就算是已經落實了工作,這種情況就不可以算應屆生了。
應屆生的身份就是已經拿到了畢業證書,但是在畢業之后的兩到三年之內還沒有就業,也可以稱這部分學生為應屆畢業生,超出時間過長的學生就是往屆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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